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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11月份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0-28   发布者:   浏览次数10

根据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<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>的通知》(国语函〔20231号)文件要求,新疆艺术学院(团结校区)即将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,现将测试和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对象

社会各界人员

二、报名及测试安排

报名及测试具体安排如下:

报名时间:20251023日至114

测试时间:2025117日,20251114

1.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中线上报名,报名网址:https://bm.cltt.org/。考生注册登录后,在主页选择“新疆”省份,根据提示选择“新疆艺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”进行报名。准考证打印与报名网址一致。

2.报名费:50/人。

3.缴费: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;特别注明:线上报名成功,但未按时统一缴纳费用的考生,将从报名系统中删除,无法进行本次考试。

4.具体测试场次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。报名人数限额,每场考试限额报满后将无法报名,请各位考生及时进行报名和缴费。

5.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报名测试工作,请考生登录官方报名系统进行报名,谨防上当受骗。

三、照片采集要求

考生参加测试当天,现场刷身份证后采集照片,此照片用于测试前人脸识别和办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。参加测试人员应注意仪容仪表,不化浓妆、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。不佩戴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。尽量穿深色、有领上衣,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。

四、成绩查询

考生可在参加测试15-20个工作日左右,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://bm.cltt.org/进行成绩查询。

五、证书查询与领取

1.纸质证书需等待教育部语用司邮寄后统一发放。自领证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,测试机构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。

2.根据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三条,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,二者具有同等效力。电子证书的查询依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要求执行。

六、考试须知

1.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将姓名(全称)、身份证号填写正确(与身份证保持完全一致),填写有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缴费和考试。

2.考生测试当天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(临时身份证、身份证领取凭条等均不能参加测试),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安排,每批次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。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场,不得逗留、聚集。

3.测试现场发现替考、违规携带设备、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,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。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,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,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,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,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。

七、考试地点

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团结校区侧门(继续教育学院)

八、联系方式

办公电话:0991-2556907

杨老师:19999200700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刘老师:131998785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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